CSP-J/S2025第二轮评级规则2025-11-14 18:54:45

 
 

CCF NOI科学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了CCF CSP-J/S2025第二轮评级规则及评级名额方案。

提高级一等名额分配方案

提高级一等全国认证基准线:131

CCF CSP-J/S第二轮提高级各省一等名额由三部分组成:

A:提高级第二轮人数和省平均分;

B:第一轮总人数;

C:第一轮晋级第二轮比例。

计算规则如下:

1.确定全国认证基准分数线、拟评级比例为20%,根据各省第二轮提高级实际参加人数Q、平均分R,一个省可获名额A的计算公式如下:

A=((各省第二轮平均分R-全国一等认证基准线)×0.1%+20%)×各省第二轮提高级人数Q

注:0.1%为比例因子(各省平均分与全国一等认证基准线之差,每增加10分,评级比例增加1%);

2.根据各省第一轮人数(P),可计算一个省获得的相应名额B

10P10000B=(S-全国A名额总和各省第一轮人数P/全国第一轮总人数

2P≥10000时,每增加1000人,增加1个名额;

注:S为拟评级人数,定义为6099

3.根据省第一轮晋级第二轮比例(M),全国第一轮晋级第二轮最低比例20%,可计算一个省获得的相应名额C。即,除各省第一轮晋级第二轮比例M低于全国最低比例20%以下的(不含)省份外,其他省分别获得1C名额。在此基础上,省晋级比例M比全国最低比例20%每高10%再奖励1C名额,M上限80%。名额C不超过各省(市)计算名额AB之和的40%

10M20%C=0

220%≤M≤80%时,C=((M-20%)/5%)+1

以上ABC之和为各省第二轮提高级一等参考名额。在此基础上,NOI科学委员会、竞赛委员会根据各省认证成绩、评级人数、评级比例,按照评级分数线与评级比例正相关的原则对各省第二轮提高级一等名额进行适当调整。


提高级二等名额分配方案

提高级二等全国认证基准分数线:60

1.提高级一等认证分数线位于基准分数线131分(含)以上的省份,60分(含)以上未获一等者均可评二等;

2.对于提高级一等认证分数线低于基准分数线的省,30分(含)以上未获一等的被认证者均可评二等;


提高级三等名额分配方案

提高级三等全国认证基准分数线:30

1.提高级一等认证分数线在基准分数线131分(含)以上的省份,30分(含)以上未获一二等的被认证者,均可评三等。

2.一等认证分数线低于全国基准分数线的省份,不设三等。



入门级一等名额分配方案

入门级一等全国认证基准线:255

CCF CSP-J/S第二轮入门级各省一等名额由三部分组成:

A:入门级第二轮人数和省平均分;

B:第一轮总人数;

C:第一轮晋级第二轮比例。

计算规则如下:

1.确定全国认证基准分数线、拟评级比例为20%,根据各省第二轮入门级实际参加人数Q、平均分R,一个省可获名额A的计算公式如下:

A=((各省第二轮平均分R-全国一等认证基准线)×0.1%+20%)×各省第二轮入门级人数Q

注:0.1%为比例因子(各省平均分与全国一等认证基准线之差,每增加10分,评级比例增加1%);

2.根据各省第一轮人数(P),可计算一个省获得的相应名额B

10P20000B=(S-全国A名额总和各省第一轮总人数P/全国第一轮总人数

2P≥20000时,每增加1000人,增加1个名额;

注:S为拟评级人数,定义为7843

3.根据省第一轮晋级第二轮比例(M),全国第一轮晋级第二轮最低比例20%,可计算一个省获得的相应名额C。即,除各省第一轮晋级第二轮比例M低于全国最低比例20%以下的(不含)省份外,其他省分别获得1C名额。在此基础上,省晋级比例M比全国最低比例20%每高10%再奖励1C名额,M上限80%。名额C不超过各省(市)计算名额AB之和的40%

10M20%C=0

220%≤M≤80%时,C=((M-20%)/5%)+1

以上ABC之和为各省第二轮入门级一等参考名额。在此基础上,NOI科学委员会、竞赛委员会根据各省认证成绩、评级人数、评级比例,按照评级分数线与评级比例正相关的原则对各省第二轮入门级一等名额进行适当调整。


入门级二等名额分配方案

入门级二等全国基准分数线:205

1.入门级一等评级分数线位于基准分数线255分(含)以上的省份,205分(含)以上未获一等者均评获二等。

2.对于入门级一等评级分数线低于基准分数线的省,130分(含)以上未获一等的被认证者均可评二等;


入门级三等名额分配方案

入门级三等全国基准分数线:130

1.入门级一等评级分数线位于全国基准分数线255分(含)以上的省份,130分(含)以上未获一二等的被认证者,均可评三等。

2.入门级一等评级分数线低于全国基准分数线的省份,不设三等。



中国计算机学会

20251114


附:CSP-J/S2025第二轮各省一等评级分数线

提高级一等分数线



入门级一等分数线

省份

总人数

分数线



省份

总人数

分数线

重庆

199

217



重庆

237

295

浙江

485

166



浙江

688

285

广东

795

152



广东

1060

270

山东

388

151



四川

518

270

上海

286

151



上海

345

265

四川

368

145



北京

522

265

北京

424

145



香港

13

257

湖南

314

140



安徽

361

257

香港

19

137



福建

497

256

江苏

416

132



江苏

545

252

福建

410

132



湖南

338

245

安徽

222

115



澳门

15

244

澳门

13

113



山东

706

240

江西

117

104



湖北

201

235

河南

218

100



江西

148

235

辽宁

126

100



河南

225

235

湖北

197

100



河北

263

230

陕西

157

100



陕西

162

230

山西

100

88



吉林

77

227

吉林

76

80



天津

199

227

天津

148

80



辽宁

138

225

广西

114

76



贵州

96

222

河北

214

69



山西

157

222

黑龙江

80

60



云南

106

222

云南

73

60



黑龙江

103

220

海南

52

60



海南

84

220

新疆

56

60



新疆

100

220

贵州

68

60



内蒙古

63

215

宁夏

10

60



广西

111

215

内蒙古

38

60



甘肃

32

211

甘肃

11

60



宁夏

20

205

青海

0

60



青海

5

205

一等评级总人数为6194

总比例为20.31%



一等评级总人数为8135

总比例为2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