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F 关于NOIP2016违规事件的处罚公告2016-12-16 10:00:00阅读量:23614

 
 

根据《CCF NOIP2016公告》,CCF对违规事件处罚如下:

一、根据《NOIP数据提交格式说明》要求,山东和山西两省在提交选手数据出现错误。山东省组织单位特派员刘培玉和山西省特派员李海芳负有组织责任,CCF对他们提出批评。

二、针对在NOIP2016复赛中作弊的5名选手,根据《CCF NOI竞赛条例》和《CCF关于NOIP复赛成绩雷同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CCF对作弊选手、及其学校和所在省给以如下处罚:

1.  作弊选手本次NOIP成绩作废,此后禁赛三年;

姓名

准考证号

赛事

省份

学校

陈X延

GD-0032

提高组

广东

中山市第一中学

吴X宇

GD-0488

普及组

广东

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实验中学

黄X峻

GD-0167

提高组

广东

广东实验中学

赵X硕

SD-0490

普及组

山东

昌邑市北孟镇塔耳堡初级中学

赵X鑫

XJ-0080

普及组

新疆

乌鲁木齐市第七十中学

2.  作弊选手所在学校校长和其指导教师负有教育责任。

自2017年开始,凡出现选手作弊情况,将禁止作弊选手所在学校参加第二年NOIP。即,作弊选手所在学校禁赛(NOIP)一年。

3.  选手作弊与NOI省组织单位竞赛管理工作监管不力有直接关系,应负组织责任。

CCF决定对新疆、山东两省各减NOI2017的B类名额一名;减少广东NOI2017的B类名额两名。届时若作弊选手所在学校有B类名额,则扣减该校的B类名额。

四、 针对广州赛区来自中山大学监考员罗X枫在监考中在网上发布试题的行为,该当事人罗X枫10年之内不得再参与NOI组织工作,CCF将其违规行为函告学校。

五、CCF对广东省组织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对特派员郭嵩山通报批评。

 

公正是NOI和任何一项竞赛的生命线,CCF对任何违犯《NOI竞赛条例》规定的行为将按规则进行处罚。

 

此公告。

中国计算机学会

2016年12月16日